浙江大学2019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日期: 2018-09-18
秉持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以天下为己任,以真理为依归”的理念和精神,浙江大学MPA教育致力于为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内陆地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追求善治的地方公共治理的领导者。我们以地方政府公务员、驻地方国家机构的公务员,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为目标群体,为这些正处于职业生涯中期的学生提供综合的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和公共治理的课程体系,以及有利于综合能力提升的国内外实践案例教学。我们希望通过MPA项目教育,能够培养学生成为具备公共服务精神和政策企业家精神的公共领导者,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先进的政策分析方法及技术,提高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促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6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4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7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考生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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