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MPA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
日期: 2018-12-04
为激励MPA学生开展原创性的研究,撰写高质量的学位论文,同时也希望通过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机制推进MPA学位论文水平和培养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MPA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
二、MPA教育中心组织实施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每年评选不超过10篇MPA优秀学位论文。
三、论文参评标准:论文评阅结果为优秀,论文答辩通过,且答辩委员会同意推荐为MPA优秀学位论文。
四、由MPA教育中心聘请专家进行优秀学位论文的评审,并确定MPA优秀学位论文名单。
五、奖励办法:评选设优秀学位论文一等奖1名,奖励导师3000元、学生8000元;优秀学位论文二等奖3名,奖励导师2000元、学生4000元;优秀学位论文三等奖6名,奖励导师1000元、学生2000元。
六、获全国MPA优秀论文,导师和学生分别追加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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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