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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冠疫情期间MPA社会实践课程调整的相关通知

日期: 2020-03-12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MPA教育中心将在疫情防控期间部分调整与社会实践相关的教学环节,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鼓励MPA学生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参加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活动。学生参与活动后,向中心提交志愿服务证明、1-2张活动照片和不少于200字的活动心得,可认定为1次社会实践。


第二,鼓励MPA学生以班级或自发群体为单位,汇总MPA学生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服务公众、优化公共政策和创新公共管理的举措,推出专题新闻报道。专题新闻报道被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正式采纳后,专题报道的组织者或撰写人可被认定为1次社会实践。(针对系列报道,各个报道的撰写人均可被认定为1次社会实践)。


第三,鼓励MPA学生依托网络平台组织政策研讨、论文写作等工作坊。工作坊主题应符合MPA教育项目宗旨和人才培养目标。工作坊的组织者应提前向MPA教育中心提出活动方案,邀请1名指导老师,并在活动正式确定后面向2018-2019级MPA学生发布活动通知并组织报名。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撰写活动的新闻报道,参与者撰写不少于200字的活动心得。组织者不超过3名,每人计1次社会实践,成员参与2次计为1次社会实践。


第四,鼓励MPA同学在本职工作中创新公共管理,积极参与改善公共政策。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出较强创新精神和有突出业绩的MPA学生,可向MPA中心提供相关证明、1-2张工作照片和简要的工作体会,可被认定为1次社会实践。在疫情防控中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奖励的,可凭获奖证明或文件(需有本人姓名)直接认定为1次社会实践。


特别提醒:按《培养方案》,双证班MPA学生在毕业前需要完成1篇《社会实践报告》,社会实践报告需要包含10000字以上的实践报告文字材料,并附上加盖本人单位公章的实践报告记录表。鼓励MPA学生基于日常社会实践撰写完成《社会实践报告》。


补充说明:


  • 何种工作能够纳入有关疫情防控的社会实践范围?


一是本职工作。如是本单位组织的疫情防控本职工作,则参照《通知》第四条执行,即学生应能够说明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出来的创新精神和突出业绩。

1、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长期坚持在一线,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具体事例说明(工作强度、工作难度、新的举措、新的办法等,主要说明与日常工作的区别)。

2、参与单位工作形成《建议书》,得到省市领导的批示或所在单位行政上级的采纳应用,可作为推动公共政策创新的佐证材料。


二是本职工作之外参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活动,参见《通知》第一条。其他符合《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的情况也可纳入。


  • 需要提供怎样的证明材料?


证明以核实事实为主,应包含志愿服务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个人的姓名、学号、所在单位。在佐证方面,尽量有单位/社区盖章,如相关部门无法盖章,可以提供照片或其他形式的补充性资料。


所有材料请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中心邮箱zjumpa@vip.163.com,邮件发送时请按照“学号+姓名+新冠肺炎社会实践”命名。

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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