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1届MPA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4-23
各位MPA研究生:
为做好浙江大学2021届MPA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工作,现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我校在职研究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通过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树立先进典型,鼓励研究生克服困难,刻苦学习。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1、MPA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评选参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参与2021年3月网上学位申请并在2021年6月按正常学制(3年)规定时间毕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此次评选(包括2018级学生以及2017级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一年的学生)。按照参评学生基数测算,本次约有52个MPA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额。
2、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努力,成绩优秀,品学兼优;
(4)在规定学制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5)不存在违反学术诚信行为。
3、参评优先条件
(1)获得1项及以上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2)有优秀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3)在校及工作岗位上有突出成绩;
(4)在疫情防控期间,有突出贡献,获特别荣誉或嘉奖;
(5)其他方面的成绩,须提供材料,由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
特别提醒:
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资格。
三、评选工作进度和要求
1、学生自主申报,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登记表
(1)MPA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遵循学生自主申报原则,有意参评的同学请下载“浙江大学2021届MPA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见下方附件)进行填写,并正反面打印2份后签名。
(2)将签名后的优秀毕业生登记表(2份)和证明其他方面成绩的相关纸质材料于2021年4月30日17点之前交至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公共管理学院楼223室)。
同时,将电子版登记表以“优毕申请+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0920B03@zju.edu.cn。
2、MPA教育中心评审
MPA教育中心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的基础上,以学生学业加权成绩、毕业论文评审成绩、毕业答辩成绩为主要参考,综合学生校内外表现情况进行评选。
3、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审定
MPA教育中心将评选结果递交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审定,最终拟获MPA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将在MPA教育中心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教师、学生的意见。
4、注意事项
(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准确,不能漏填错填。
(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请先确认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2份。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否则申报无效。
(3)如需邮寄纸质材料,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
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公共管理学院楼223室,邮编:310058,
收件人:严莹,手机号码:18758295893
(4)申报结果以2021年4月30日17点之前接收到的纸质材料申报为准,届时MPA教育中心将把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接收情况予以公示。
四、时间节点和相关内容
时间 | 内容 |
4.24—4.30 | 学生申报,发送电子版登记表并递交纸质材料 |
5.6—5.8 | MPA教育中心评审材料,形成预选名单 |
5.10—5.15 | 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审定 |
5.17—5.21 | 评选结果公示 |
6月初 | 正式发文 |
6月底 | 荣誉证书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一同发放 |
如有疑问,请致电严莹老师,联系电话:0571-56075902
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