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评|2023-2024学年MPA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示
日期: 2024-10-02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遵照《浙江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公管发〔2023〕1号)文件,经个人申报、班级评价、工作小组评议、领导小组审核,完成了2023-2024学年MPA研究生的综合考评。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参评学生共1319人(其中:基本学制内学生781人,延长学制学生538人),40%内的研究生为528人。另外在2023-2024学年度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不参加综合考评。
二、延长学制学生,在考评学年内无课程成绩,无突出成绩的情况下,综合考评的等级为“合格”。
三、基本学制内781名学生,按2022级非全日制、2023级非全日制、2022级西藏班、2023级西藏班等分别综合评议。
四、综合考评结果如下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发电子邮件至zjumpa@zju.edu.cn。联系人:冯老师;电话:0571-56662018。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4.10.2
附件:2023-2024学年MPA研究生综合考评结果(基本学制内)